蔡志龙律师,男,1964年生,浙江宁波人。1986年7月于吉林大学法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:1989中7月于华东政法学院获民商法硕士学位;曾任职于上海市工业系统房地产联合公司;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、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规研究处,从事住房政策、往房金融研究。蔡志龙律师还曾任《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》和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的立法起草小组成员。1994年11月.取得执业律师执照。现为上海市安广律师事务所主任。